為切實做好加載殘疾人證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在文化、旅游領域的應用,實現加載殘疾人證功能的社會保障卡作為殘疾人的有效證件,享受與殘疾人證相同的優惠政策,濟南文旅集團聯合所屬各單位聯合推進加載殘疾人證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在集團各業務領域的應用。即日起,持有加載殘疾人證功能的社會保障卡的人員可憑借此卡享受文旅集團業務范圍內針對殘疾人的相關優惠政策。
目前,殘疾人證和殘疾人證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兩者為并用關系,而非替代關系。殘疾人證按戶籍所在地發放,社會保障卡按實地參保地發放。持有社會保障卡的殘疾人可以采取個別換卡的方式,就近到人社社會保障卡經辦服務網點或到能夠辦理即時發卡的卡面標識合作金融機構服務網點換發。偏遠、重度肢體殘疾人,確實因出行不便問題,可申請上門換卡服務,由各地人社部門和殘聯提供集中上門辦理服務。